北京晚報 圖
三人經事先預謀,凌晨鑿挖牆洞進入物流倉庫,偷走240部蘋果手機,並用變賣的贓款購買金條、轎車等。今天上午10時,海淀法院執行法官將贓物中的金條送往中國黃金集團黃金珠寶有限公司鑑定收購。
上午10時,執行法官李曉濱將4根金條從海淀法院贓物室中提出,駕車駛往黃金總公司。李曉斌告訴記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金銀及其製品等,法院可決定變賣。這樣,法院決定此批贓物黃金無需拍賣,直接由黃金總公司鑑定後收購,款項發還受害單位。
10時30分,記者隨執行車輛到達黃金總公司。李法官將金條交到收舊回購窗口,工作人員立即拆開包裝,將4根金條一一稱重,總重400克;隨後肉眼觀真假,再用老虎鉗剪開驗真偽,確認是純金後,經系統確認鑑定價格為108880元。工作人員表示,三到五個工作日後會扣除每克兩元手續費後將款打到法院賬戶上。
據李法官介紹,嫌疑人常某、姜某、雷某,於2014年12月13日凌晨1點左右,來到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鎮土井村甲東居物業一個倉庫,使用鐵鍬等工具鑿挖牆洞,竊取廣州一家物流公司存放在此處的240部蘋果iPhone 6 64G型手機,經鑑定價值人民幣142.8萬元。得手後,姜某聯繫他人變賣了這些手機,三人分了所得贓款。當月,姜某、雷某和常某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民警從姜某處起獲贓款43000元;從雷某處起獲贓款207978.74元以及用贓款購買的4根金條;從常某處起獲贓款104734.02元以及用贓款購買的一輛歌詩圖轎車。
目前,經海淀法院審理,常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姜某和雷某兩名同夥均獲刑11年。(本文原題為《三人鑿牆偷手機 部分贓款買金條 贓物金條今被執行 黃金公司鑑定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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